导读:诉责险投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这些资料都分别起什么作用?以下讲座为你逐一说明。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简称“诉责险”),是承保法律诉讼中发生的风险的一个责任险种。保险人为了评估承保项目的风险,需要对诉讼案件的事实、争议焦点及法律关系,有清晰完整的了解和把握。为了达到了解案情的目的,就需要投保人配合提供各种相关诉讼资料。因投保案件案情千差万别,所处的诉讼阶段各有不同,导致所需要提供的投保资料多种多样。但无论案件资料如何迥异,但基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类别,现分别予以介绍。
一、起诉状
俗称“诉状”或“状纸”。是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撰写的法律文书。我国《民诉法》第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引起第一审诉讼程序的必须法律文书。
(一)作用
原告书写起诉状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法官及其他人了解诉讼所涉及的双方当事人情况、具体的诉讼请求事项以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等,也就是为了帮助案外人了解案情所需。
(二)是否需要提供
因起诉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介绍案情,基于这个目的,就可以判断一个案件投保诉责险是否应提供起诉状:
1、诉前案件:法院未立案的诉前投保案件是否需要提供起诉状分以下几种情形:
A、可以不提供起诉状。可以不提供起诉状的投保案件有个前提条件,就是保全申请书中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有完整而清晰的表述。
B、需要提供起诉状。如果保全申请书中并未陈述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就需要提供起诉状以辅助了解案情。
2、一审诉中案件:因已立案,意味着已完成了起诉状的撰写,故:
需要提供起诉状。
3、二审案件:因二审案件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书,而判决书中均会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及裁判依据有清晰而完整的记载,故提供判决书即可。也即:
可以不提供起诉状。
4、仲裁案件: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并行且互相排斥,仲裁程序中与起诉状类似的法律文书叫仲裁申请书(非起诉状),作用与起诉状相同,故:
须提供仲裁申请书。
总结:起诉状大部分案件需要提供,诉前项目如果保全申请书对事实和理由陈述完整,可不提供。仲裁案件中须提供仲裁申请书(非起诉状)。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
为引起财产保全程序的法律文书。
(一)作用
为引动财产保全程序的法律文书。一个案件,当事人如需申请财产保全,均须起草此份法律文书。如申请人不书写申请书,法院无法启动财产保全程序。至于投保项目是否需要提供也分以下不同情形:
(二)是否需要提供
1、大部分案件需要提供:对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均需要提供财产保全申请书。
2、例外:法院已完成保全申请人申请置换原担保财产的案件: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和置换担保物的申请书。因该类案件已完成财产保全,只不过申请人意欲更换担保方式,故须起草置换申请书。
总结:保全申请书大部分投保案件需要提供,已完成财产保全置换担保物的案件可提供置换申请书和保全裁定书代替。
三、证据资料
(一)证据的概念及形式:
1、证据的概念: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
2、形式: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证据资料因不同案由的案件以及同一案由的不同案件会有很大区别。
(二)不同案由类型案件常见的证据资料:
1、借贷纠纷案件:借条、借据、欠条、欠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对账单、还款计划、转账记录等等。
2、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发货单、验收单、收货单、对账单、发票、还款计划等等。
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洽商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明、工程预决算造价单、工程量清单、其他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4、离婚纠纷案件:结婚证、财产证明等。
5、追偿权纠纷案件:担保代偿合同协议、代偿证明等。
6、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交通事故认定书、死亡证明、医疗费单据、诊断证明、鉴定证明、交警队的保全通知书、保险单等。
7、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记录、工商登记信息等。
8、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条、收据、转账记录等。
9、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债权转让协议、原债权证据等。
10、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加工承揽合同、收条等。
11、不当得利返还纠纷案件:转账记录等。
12、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租赁合同、催收函等。
1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融资租赁合同、接收单、支付记录等。
14、二审投保案件:一审判决书、上诉状及关键证据等。
15、人身权纠纷案件:合同、证人证言、医疗费单据、诊断证明、鉴定报告等。
16、合资、合作合同纠纷案件: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
注:以上列举的证据资料均是为了方便理解,并不要求所有案件均需要提供上述所有证据;也不意味着未列举的其他形式的证据就不能使用。不同类型案件的证据须视案情而定,无法一一列举。
总结:证据资料为所有案件投保所必需。通常律师都会收集准备,尽可能提交律师准备的全部证据资料。
四、投保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自然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2、法人为营业执照。
五、其他资料
上述未列举的资料,如被告的身份证明、保全标的的权属证书、账户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属于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的范畴,如果投保时律师已搜集,即可一并提交;未搜集的,不提交不影响核保。
总结:此类资料有则锦上添花,无则不影响承保。
六、附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诉法》司法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七、附相关法律文书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写明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公章和签名)
××××年××月××日
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年/月/日(写明保全的期限)。
事实和理由:
(××××)……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写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提供……(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数额、所在地等)作为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作者:崔春霞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诉责险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