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客户的保险还保险吗

年春节期间,保险业发生一件大事,2月23日,保监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此消息一出,可能不少购买安邦保险的客户开始恐慌了,担心自己买的保险是不是黄了?以前交的保费怎么办?客户有所担忧实属正常,毕竟花钱买保险是为了获得一份保障。关于保险公司倒闭的问题,很多客户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有担忧,而代理人也都搬出《保险法》告诉客户,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破产,这种说法实际上不够全面。安邦被接管并不新鲜,因为在此之前就已经有过先例,比如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保险,前者也是董事长经济犯罪,后者是巨亏,经营不下去了。但这两家现在依然稳健经营,并没有破产。所以大家要清楚一点,接管并不意味着破产。这样一来是不是保险公司真的就不能破产吗?非也,《保险法》第九十条有这个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世界上没有%安全的事情,所以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如果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实际死亡率远远高于预期死亡率,或者遇到长时间的重大经济危机,都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破产。但是,保险公司想要破产也并不容易。保险是保险公司对客户承诺的负债,一旦破产不能兑付,就会引起社会动荡,国家肯定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对保险公司的保护都是最优先级的,在国家眼里,保险比银行还要重要。例如美国在年金融危机,联邦政府出钱救了AIG(美国国际集团,全美乃至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却没救银行,当时美国第4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却因此而宣告破产。再比如日本曾发生过大规模保险公司倒闭的情况,但日本政府还是指定其他保险公司或者成立临时委员会机构,来接收投保人的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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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保险公司同样可以破产,但实在太难了。因为保险牌照极其稀缺,准入门槛相当高,必须要有雄厚实力的企业才能发起组建,并在成立之后还要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另外,目前保监会出台的偿二代管理制度体系是世界上保险业监管水平最全面最先进的国家之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一旦接近偿付安全线,保监会就要提醒保险公司注意了,如果跌破偿付安全线,导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保监会就要行使一些必要的限制措施,比如接管这家公司。从历史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例保险公司宣告破产,过去没有并不代表未来没有,退一万步讲,即便有保险公司宣告破产,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的说,客户持有的长期寿险保单不会利益受损。一般来说,客户购买的保单会有两个去处:第一,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第二,如果最后没人接管,法院宣告保险公司破产,保监会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总而言之,保险公司想要破产,必须经过保监会同意,而保监会一定会对寿险公司负责,这实际上是对客户权益的维护。这一点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金融工具的特性,银行存款最多有50万的安全保障,如果银行破产,50万以内可以补偿,但是,这个补偿还是由存款保险来实现,超过50万的部分就损失掉了,股票、基金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和安全不沾边。从安全角度上讲,人寿保险居各种金融工具之首,可以终身、无限额的保证理财的安全性。所以说,保险是后路,是理财的安全堡垒。此次保监会接管安邦,就是为了保障客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广大安邦客户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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