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是怎么回事?
随着1月份重疾险停售的热潮,各家重疾险销售平台系统频频宕机,面对市面上五花八门的保险公司,客户在对比产品保障的同时,被问及最多的还是保险公司的安全问题。
保险公司安全性高吗?会不会破产倒闭?
今天就这个问题,小编给大家简单扼要、一目了然的总结一下:
第一
保险公司成立条件非常严格!保险公司的成立,由国务院严格审批通过才可以成立!保险公司不是谁想开就能随便开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银保监会的审批拿到牌照并且接受监管。
参考
《保险法》第71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保险法》第68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
保险公司注册需要雄厚的资本成立保险公司最低要求注册资本是实缴2个亿,除了*邦是卡着底限的注资2.93亿,其他保险公司都是高于标准几十倍的注资,比如工银安盛87亿,华夏人寿亿,天安亿,泰康27.29亿,平安.8亿等等。。。
参考
《保险法》第69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三
保证金制度按照银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每家保险公司都要在指定的银行存放注册资本总额20%的一笔资金,这笔钱除了偿还债务以外,不允许随意的动用。
第四
责任准备金制度保险公司每年会向保监会缴纳一笔准备金。
如果保险公司做不下去了,那么保监会可以拿出这笔钱来对保险公司的客户有所交代。
参考
《保险法》第98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为了履行未来的赔偿或给付责任而在每一会计年度末提存的资金准备,主要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企业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企业的负债。保险企业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
第五公积金制度提取公积金的目的,在于积累这部分资金,若保险公司出现亏损时,用以进行弥补,无亏损时,则用以增强其偿付能力,发展公司的经营,提高该保险公司的信誉,公积金的增加也意味着公司财产的增加。
参考
《保险法》第99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是保险公司不作为股利分配,而储以备用的那部分净利润。
第六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国家设立了保险保障基金,专门为了应对保险公司面临重大危机时进行专款使用。
保险公司所收的每笔保费的0.05%-0.8%都要依法缴纳到基金中去。
简单来说,就是保险保障基金可以舒缓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使被缓解的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参考
保险保障基金是由银保监会、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管理的
目前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差不多亿,主要来源于投保人购买商业保险时候的保费缴纳,一定比例用于风险保障基金。
第七保险公司撤销或破产监管严格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达不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
翻译一下就是:如果这家公司倒闭了,必须由另一家接盘,如果谁也不愿意接,那就“老师点名”,不接也得接!所以你的保单放心好了,就算换个公司也得给你保下去。
参考
《保险法》第92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它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它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第八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是指当保险公司遇到重大危机和极端情况下,是否有能力去执行赔付的责任。目前我国的偿付能力属于第二代监管制度(偿二代),它堪称全世界最谨慎、最先进、覆盖面最广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参考
首先,国务院通过“一行三会”,即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管理整个金融市场。其中的保监会就是国家用来监管全国保险市场,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保险销售和保险理赔等等和商业保险有关的内容都归保监会管理,也就是说所有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都是在国家的严格监管之下的。
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二代监管规则,业内简称C-ROSS。简单来说,保险公司在每季末、每年末都会通过建立详尽的数学模型和压力测试后能确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件都不会倒闭。
偿付能力制度为多级预警制度,安全线第一档就是偿付能力要高于%,即(认可资产-认可负债)/最低资本的计算结果要不低于%。如果计算结果低于%,保监会就会将其列为严格监管对象;如果跌破安全线%,保监会就会动用各种监管权力要求保险公司采取股东增持、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广告投放等等办法让保险公司尽快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
第九再保险制度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是有严格限制的,一个赔付能力比较低的保险公司是不允许承保过高保额的保险合同的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人在A公司投保了万的寿险,一旦出险A公司需要独自赔付万,为了降低这种风险,A公司就把万分配给多家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共同承保,一旦出事就有多家公司共同赔付。
参考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公司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公司进行再次保险的行为。
主要有三个作用:
一是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
二是降低营业成本,增加可运用资金,
三是分散了风险。
第十资金运用监管投保人所交的保费都是受到保监会的严格监管的,不是保险公司想怎么投资就怎么投资,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和分散性四个原则。
参考
《保险法》第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形列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关于保险行业的安全性,我们也来看一下保险行业的监管爸爸怎么说:中国保监会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