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l保险清单定期寿险

之前推了Earl保险清单第一篇《意外险》,不少读者就留言说,我要看「重疾险」,我要看「百万大病」推荐。

放心,这些主力险种的推荐,一个都不会少。

不过在写作顺序上,我还是希望能体现我对保险品类的推荐优先程度,毕竟一个合理完备的保险组合,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是并不可少,甚至是最重要的定海神针。

当然,我也看得出,大多数人似乎对意外险这样的小险种兴趣不大,所以上次意外险推荐的阅读,很是惨淡。

但还请允许我继续任性一下,按照我的既定顺序来写,这在我看来,才是最好的投保顺序。前面几个小标题,会说一些理论知识,如果没兴趣或者已经了然于胸的,可以下拉到第四个小标题直接看产品推荐。

不要终身寿险,只要定期寿险

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Twothingsareinevitableinoneslife,deathandtax)——本杰明·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这句名言,道出了理财规划中两大重要任务:规划税收和规划死亡风险。

税收,很多年来对普通中国投资者不是一个需要规划的东西,所得税单位代扣,没什么玩味。

但是年开始的综合申报多了一堆的附加扣除选项后,税收就开始成为理财中需要费脑子的事情了。

这个问题,之前《税务局发退税红包了,!!看看你能退多少》介绍过,这里就不多提了。

这里,不说税收,单说死亡。

诸位要明白一点,正因为死亡不可避免,所以死亡本身不是风险,预期外的过早死亡、意外死亡、猝死等,才是风险。

正因此,对于终身保障,死后一定赔付的终身寿险这种险种,我是从来不推荐的——除非基于财产传承的非保障需求。

死亡不可避免,用终身寿险去对冲「死亡」本身,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保费保额比过低,性价比不高。

在我看来,用定期寿险对冲「过早死亡」,尤其是在退休前,作为一个经济来源时死亡的风险,才是正道。

定期寿险,对于保障期限会有明确的界定,常见的是保障到60岁、保障到70岁,或者保障20年这样的选项。对于普通人,真正需要对冲的就是过早死亡的保险,而到了高龄死亡,因为不再工作,其实没有太多经济上的风险,通过寿险对冲的意义有限。

寿险:一切与死亡相关的事情,包括自杀

「疾病身故+意外身故+猝死+全残」,一款互联网寿险这么介绍自家的优点。

必须说,互联网企业在推广上,有一套。

一个死亡,被拆成了三种死法,立刻看起来很多了。

的确,寿险,对冲的是一切与死亡相关的事情。

类似疾病身故、意外身故、猝死,都在其保障范围之内。

当然,其实定期寿险保障的范围,还不仅于此。

「自杀赔不赔?」,常听到年轻人问这个问题——或许是日本小说看多了,对于自杀骗保的很是关心。

自杀,寿险也赔,但是有条件。

《保险法》四十四条就是专门讨论这个问题的: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这句话反过来理解就是:

①投保寿险两年后,自杀应该赔。两年的时间,正常不太会有骗保的问题,更多会将自杀视为一种心理疾病的后果。

②两年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因为某些原因突然换上抑郁症自杀,这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也可能获得理赔——不过这类问题很复杂,明白个大体思路即可。

小保险公司寿险可以吗?

在进入产品推荐环节前,先要科普一个基本问题:寿险的安全性。

「大品牌」是许多消费者购物时的一个偏好,许多人担心不知名小品牌哪天就跑路了——尤其是这些年互联网金融跑路,让许多人成了惊弓之鸟。

但是,在寿险领域,这个规定却未必适用。

人寿保险这个东西,别看平常不起眼,但是在我们的金融法律层面,却堪称是金融产品中最受宠的「亲儿子」。

很简单的例子,你说银行受宠吧,但是银行的存款保险,一家也就50万存款保险保障——超过这个数额,一旦银行破产,法理上国家是不托底的。

但是保险不同,《保险法》九十二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句话简单理解就是:人寿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但是保单不可以出问题,必须有接盘的公司,而且接盘的公司必须确保合同的合法权益。

对这个条款,诸位有兴趣可以看看当年的安邦保险如何变成现在的大家保险,就能对《保险法》对于保险公司的托底,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了。

所以,只要是合法的人寿保险,无论品牌大小,都可以放心购买。

性价比之选:国富定海柱一号

在上一份Earl保险清单中,寿险部分我推荐的是微保下的定期寿险,来自国华人寿。

不得不说,作为保险中条款相对简单的定期寿险,从来就是价格战的主战场(昔年美国保险市场也是如此),很快就出现了具有显著优势的挑战者。

是的,我说的是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

价格,做一个很简单的对比:

就以我投保为例,男性,保障至60岁,20年年缴,50万元保额,微保的那款是88.8元/月,年保费即.6元;而同样的条件,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不含被保险人豁免)年保费只需要元,仅为前者的75.08%。

如果需要投保人重大疾病豁免,微保的价格会上升到96.2元/月,即年保费.4元,而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为.58元,为前者的75.59%。

显然,就性价比而言,今次我会建议满足条件的投保人,考虑购买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

至于保额,我建议按照10倍年收入来估算,比如年收入10万元的,万保额打底心中不慌,如果年收入20万,则是万保额;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可以支持的最高保额是万元,对普通白领,也足矣。

当然,在实际情况下,保险公司会结合「可保利益」,对最高保额进行限制,一般是根据年龄和所在地区做双重限制。

下表是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的保额限制表,可以看到40岁、50岁门槛,一二三类城市也是。各位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查看。

你或许会问,上面说的「满足条件」是指什么?

第一,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的投保年龄为18-55岁,不似有些寿险可以做到18-60岁。

当然考虑到保险投保一定要尽早,这个问题还不大。

第二,有职业限制,仅限1-4类职业。

职业风险表,是保险公司针对不同职业给出的分类,一般分为1-7类。

国富这款仅针对普通1-4类低风险行业投保,不过对大多数都市白领应该足够了。

你问什么是4以上的职业?比如刑警就是5,广告招牌架设人员、电力电缆安装工、建筑工程车辆驾驶员等也是5。

对于职业5和职业6的读者,这款就无法投保,只能考虑后面会提及的同方全球人寿的「臻爱」优选定期寿险了。

如果你不在这两个限制条件之下,那么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应该是追求性价比的上佳选择。

55岁、5-6类职业替代:同方全球臻爱定寿

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虽好,但是上面两个局限条件有点讨厌。

如果恰好在这两个局限条件下,那该怎么办呢?

同方全球人寿的「臻爱」优选定期寿险就是一个很好的替代品了,它的投保年龄是18-60周岁,职业则是1-6类职业。

当然,之所以不作为首选,就在于它家保费略贵,还是以我投保50万至60岁20年缴费为例,年保费为元,比国富人寿定海柱1号定期寿险(含被保险人豁免)贵了8.38%,此外它家也没有保费豁免的选项。

当然,这也就是和国富定海柱比贵了点,相比大把定期寿险,价格依然是极为优秀的。

所以对于那些55-60周岁,或者职业在5-6类的,可以考虑这款作为替代品。

当然,如果你对于高保额有偏好,那么同方全球人寿的「臻爱」优选定期寿险也是很不错的考虑。

下表是我作为上海投保人的最高保额对比,可以看到一旦过了40岁,想要买大保额就真要靠同方这款了。

在最高保额上,同方全球这款很有意思:

北上广深、武汉、重庆、江苏、浙江地区:18-40周岁万,41-50周岁万,51-60周岁万;

其他地区:18-50周岁万,51-60周岁万。

将整个江苏浙江纳入一类,上限提高到万,这绝对是了解江浙地区的实力。

当然,有些地区,还是国富定海柱的保额上限更高,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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