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中国来说,发展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短。改革开放才开始摸索,近四十年走来这期间成立的保险企业,有的保险企业如今已是世界百强企业的佼佼者,而有的保险公司早已经退出历史的舞台,消灭在时间的洪流里。
既然有保险企业倒闭,那么在购买了这家公司的保险保障了以后会不会导致个人的保单出险以后,不会得到赔付。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这是每一个想要购买保险的人,都会有的担心,我购买第一份保单也有这样的担心。随着进入保险行业,对于保险的风险机制以及监管机制很有信心同时有数据和案例支持我的信心。
来看看,“安邦保险”,它是我国保险行业的巨头之一,在今年9月14号正式被解散,清算。而购买的安邦保险的个人,谁也没有跳出来说因为安邦的解散导致自己的保单没有被赔付或者说不会赔付呀。
1,首先来看看安邦为何被叫停?
简单来说,是因为其董事长吴小晖,在运用安邦集团去大量收购其他金融行业比如成都农商银行,还有大量海外资产,转移保费,集资诈骗等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了经营风险。这是典型的董事长不靠谱,导致公司经营问题。
2,其次看监管机构在这个过程中是如何做的勒?
保监公告〔〕5号: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条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
(1)、接管期限:自年2月23日起至年2月22日止。
(2)、接管组织: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成安邦集团接管工作组。
(3)、接管组职权:从接管开始之日起,安邦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工作组承担;接管工作组组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接管工作组行使安邦集团经营管理权。被接管后,安邦集团继续照常经营,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工作组将依法履职,保持安邦集团稳定经营,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4)接管期限:自年2月23日延长一年至年2月24日
3,最后看解决方式是什么?解决的结果是怎么样?
(1)、解决方式:根据《保险法》第条-条相关规定:人寿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至于非人寿保险合同,则由保险保障基金对其进行救助。
(2)、结果:年9月14日,安邦集团正式被解散,清算。所有业务平移给“大家保险”由大家保险接手,个人的保障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重点:即使是最坏的情况,保险公司破产,被保险人,收益人的合法权益依然会得到维护。
由上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即使会出现破产,在整个过程中,监管的力度是非常强和完善。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是真正意义上的是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
总的来说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对于个人的影响不大。
保险这个关乎于民生的行业,它对国民的生活影响深大,它与社会保障相辅相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不管是从成立过程,还是监管方面以及兜底机制都可以看出,保险跟房地产一样,国家是绝不允许动摇的。
如果您有任何指教或者疑问,电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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