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过的保险公司靠谱吗?
这应该是很多人在初次接触保险产品时,会产生的疑问。
一方面为某些产品的保障、价格心动,另一方面发现很多保险公司之前都没听过,心里难免会打鼓。
有些业务员会告诉你,保险公司不会破产,这种说法其实是错误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保险公司也有破产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可能性非常非常小,并且即使破产也不必太过担心。
因为你能想到的所有风险,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早就准备好了应对方法。
我们眼中的“小”保险公司
说起来,我真的忍不住为很多保险公司抱不平。
关于保险公司的大小,普通人的评判方法就是“我有没有听说过”。听过的,就当你是大公司;没听过的,一律按小公司处理。
很多实力雄厚、风格低调的保险公司,就因此不幸躺枪。
隔行如隔山,如果不在保险行业,没听过某些公司其实很正常,就好比我问大家“全球十大通讯公司”、“全球十大制药公司”,有多少人能够第一时间说出来?
没听过,也许只是因为不熟悉,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知边界。
事实上,保险行业没有“小”公司。
即使是我们完全没有听过的公司,背后通常也都站着几个世界强的金主。
保险公司成立,必须要先闯过几道坎。
保险法第68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且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先要有钱,有很多很多钱。
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必须实缴,而且要马上交齐。
要知道一家上市公司的资本要求才0万而已,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实力,都超过大部分上市公司。
感受一下保险公司动辄几十上百亿的注册资本,和背后实力强大的股东。
光有钱还不行,股东的背景和信誉、从业经验、管理人才缺一不可。
如果你觉得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了,那想的就太简单了。
毕竟有钱的大佬很多,但是能不能拿到保险公司牌照,还要银保监会批准。
年国内通过审批的中资保险公司仅12家,年降至6家,年以来更是收紧审核标准,到现在为止还是“零批筹”。
无论是发起审核的股东实力不强、财务状况不佳,或者经营定位不明确,没有系统可行的商业模式,还是拟任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都可能被驳回申请。
可想而知,能闯过层层难关,最后成功经营的“小”保险公司到底有多牛逼。
成立以后就高枕无忧了?
注册资本、股东实力只是初始设置,保险公司成立以后,还要接受银保监会的层层监管。
具体怎么监管呢?
国家一共设置了三层铠甲防护。
1.极其严格的日常监管首先是偿付能力监管。
我国实行的是非常严格的“偿二代”监管体系,简称C-ROSS。通过这套体系,可以确保保险公司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件都不会倒闭。
银保监会每一季度末、每一年末都要考核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如果一旦考核有问题,银保监爸爸就要重点盯着,要求检查整改。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38条:
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
(二)限制业务范围;
(三)限制向股东分红;
(四)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
(五)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
(六)限制增设分支机构;
(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
(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九)限制商业性广告;
(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偿付能力不行,哪怕不做新业务,也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偿付能力提上去。
总之要确保客户来理赔的时候,必须得拿出钱来。
其次是资金管理监管。
保险公司的钱怎么花,监管也是管的死死的。
投资银行存款、投资不动产可以,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不行,必须要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2.四大制度兜底
《保险法》第97、98、99、条分别对应了:保证金制度、责任准备金制度、公积金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每一项都对保险公司的安全性提供了可靠保障。
简单点来说,就是从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保费和保险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中各提取一笔资金,存入专门的账户,用来应对保险公司偿还债务。
尤其是其中的保险保障基金,保险公司每收一笔保费,就要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这笔钱银保监会会存放起来,平时谁也不能动,一旦保险公司出现风险,就拿出来救急。
目前这笔资金已经突破亿,无论哪个保险公司出现问题,兜底绝对没问题。
安邦保险就是最好的例子。
去年,银保监会宣布对安邦保险实施接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亿,与中国石化、上汽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了大家保险集团,来接管安邦保险的部分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
已投保的保单不受任何影响,只要自己没有隐瞒告知,该赔就一定会赔。
3.再保险公司分担风险
举个例子:
老王在A公司投保了0万的寿险,一旦出险A公司就需要独自赔付0万,风险太高。
于是,A公司找了另一家B保险公司(也就是再保险公司),投保了万,一旦出事,A公司和B公司共同赔付。
一方面,出于监管的要求,对风险较大的保单,保险公司必须办理再保险。
《保险法》第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从自身经营和风控角度出发,即使未达到监管的标准,也会选择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
也就是我们投保的重疾险和寿险等,都不是一家保险公司在承担,背后都站着再保险公司。
业内有一种说法,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是一家公司。
就是因为通过再保险机制,保险行业已经形成了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万一倒闭了,我的保单怎么办?
有的读者可能还是担心,万一这些制度都不能阻止一个保险公司的破产呢,我的保单还能赔吗?
保险公司真正走到破产这一步的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自中国保险业开展至今,一共有人身保险公司91家,财产保险公司88家,而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发生了解散。
年,国信人寿成立不到4个月便因资本金出逃等违规问题解散,成为中国最“短寿”的保险公司。
而国家允许国信人寿解散的原因是国信人寿刚刚成立不久,还没有发生人寿保险业务。
如果已经有了保险业务,出问题后一般不会直接解散,而是会想尽办法让保险公司回归正常运营。
比如像新华人寿、中华联合保险和安邦保险,在保险公司出现危机后,中国银保监会就第一时间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提前出手进行接管,为保险公司兜底。
目前前两家保险公司已经恢复正常运营,新华人寿的规模也做的非常大了。
接管中的安邦保险也运营正常,保单都在正常赔付。
哪怕保险公司最后真的破产,也完全不用担心。
根据保险法第92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破产以后,原保险公司的保单会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接盘。
没有人接盘的,银保监会也会指定一家接盘侠。
就冲着保险牌照那么难拿,真出现这种事,根本不用担心无人接受,反而会有无数大佬抢着当接盘侠。
然后在监管的监督和扶持下,原有保单丝毫不受影响,照样正常理赔。
商业世界,一切都是变化的。
若今日因为公司规模大而购买一份产品,谁能确保50年后,这家公司依然领先?
今日因为规模小而嫌弃的保险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未必不能做大做强吧?
以公司规模而判断保障质量,实在过于简单粗暴。
在这个变化的世界,真正能够长久依靠的,是国家完善的监管制度、法律体系,以及我们手上那份白纸黑字的保险合同。
所以,大可不必为公司大小而纠结,把挑选的重点放到产品的保障上,才是真正合理的做法。
八卦一下小保险公司背后的金主们
小保险公司靠谱吗?以后理赔有什么隐患?
哪家保险公司理赔最快?服务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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